最近漢王比較火,因為他和蘋果(apple)撞衫了,目前披露的消息表明,漢王已經獲得合法的i-phone商標,這將會成為未來蘋果iPhone進入中國市場的一個阻礙。
因為根據國際通用的商標注冊原則,同一群組里的近似商標多半會被否決。即使蘋果再以“iPhone”“Iphone”“IPHONE”“iPHONE”“I-phone”等其他形式申請商標,獲批的可能性也不大。
首先需要聲明的是,這很可能是漢王的一場炒作,挑選在這個時候,無非是希望為未來可能的談判增加籌碼,不過不管怎樣,這樣的事情是事實存在的。
漢王提交i-phone商標是在2004年,并且也推出了相應的i-phone電話產品,甚至后續還推出了e-phone、d-phone等產品。這實在是讓人啼笑皆非不是嗎?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早在2002年10月,蘋果公司就向中國商標局提交了“IPHONE”商標的注冊申請,2003年11月21日,該商標核準注冊,注冊號3339849。但令人難以理解的是,蘋果當時對這件商標只申請了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硬件兩項類別,卻沒有注冊電話和移動電話類。這實在是太讓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一個手機品牌商標居然沒有注冊在正確的類別。
估計后續的事情就是蘋果的法務找找漏洞,看能不能通過其他辦法解決,不然就只有給漢王拿錢,合作或者讓漢王撤銷商標,不過撤銷商標也要三年時間,估計蘋果這事情有得忙活了。
這個事件告訴大家,品牌保護不只是要做那么簡單,而且是要做很好,商標、域名、Logo各個細節都不能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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