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購物的比例越來越大,每年雙十一、雙十二、圣誕、元旦、春節等各大節日促銷不斷,商家打出的“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宣傳語也越來越多。很多網友凌晨起床特意“秒殺”,以“年度最低價”購買了上千元冬裝,可沒過幾天,賣家將價格調到了更低,“剛買就降價”無疑給熬夜秒殺的消費者潑了一大盆涼水。
更讓消費者惱火的是,不久之后的雙十二、圣誕節、元旦,價格創新低的大有人在。
有宣傳頁面截圖、交易單號、聊天記錄都能成為證據
在江蘇的實體店,明碼實價中規定的原價,必須是經營者在本次降價前7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果7日內沒有交易價格的,以本次降價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省物價局表示,例如一件衣服,標價1000元有成交記錄,后來為擴大交易將其降到800元,那么就屬于降價,可以使用降價標價簽;而如果1000元的價格壓根就沒有賣出去過,迫不得已降價銷售,就屬于調價不能稱為降價,也不能以降價來宣傳。
而很多商家在網上售賣的時候,標示的原價實際上都是專柜價。那么消費者如果遇到商家標示所謂的“最低價”“特價”等,名不副實又該如何維權呢?省物價局表示,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網站經營者、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的價格行為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促銷時必須明示“優惠方式”“優惠期限”,消費者上網購物時,要復制保存商品鏈接地址、對商品宣傳銷售頁面進行截圖(截圖需要能包含鏈接網址),記下交易單號,保存好聊天記錄,以這些作為證據向物價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有的實體店促銷返券依然不能“全場通用”
江蘇自從推行明碼實價以來,價格欺詐、惡意囤積、哄抬物價等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不正當價格行為明顯減少,截至目前,全省明碼實價實施單位已達7000多家,價格誠信單位近3000家。記者走訪發現,現在的商家已經更愿意用“滿減”或直接打折的方式進行促銷。
例如南京河西,記者走訪幾家商場和家居等店鋪發現,不少商家推出的“每3000減500”“滿50減15”,毛衣1-4折等活動,都是直接打折、滿減。
不過,還是有商家的折扣讓人看得有點云里霧里,例如河西萬達的一家綜合性商場推出“滿9抵5”,或者某內衣品牌推出滿“10抵5.5”。當記者詢問時,服務人員表示10抵5.5的意思就是4.5折。消費者有點不明白了,“如果是4.5折的意思,為何不直接標注4.5折或者滿10減5.5呢?用了抵字看得不太明白。”
盡管物價部門反復重申,如果返券,一定要全場通用,但依然有商場限制了消費條件。例如河西一家商場和銀行聯合推出刷卡500元送100元電子卡的活動,但是服務臺工作人員表示,這樣的電子卡卻被限制不能用于黃金、手表等貴重商品柜臺。南京市物價局檢查分局表示,已經在調查該促銷違規行為。
記者了解到,按照江蘇明碼實價規定,經營者如果要返券(包括電子券),必須滿足這樣的條件:首先必須有低于贈券金額的商品,例如你返50元券,那么你商場必須有低于50元的商品。其次,贈券可以購買經營者同一經營場所內的所有商品,不能限制使用券購買的商品品種和消費金額,例如如果你返券200元,消費者可以拿來買衣服,也可以拿來買黃金,不能強制消費者必須滿多少錢才能使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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