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初看責任鏈模式,心里不禁想起了一個以前聽過的相聲:看牙。說的是一個病人看牙的時候,醫生不小心把拔下的一個牙掉進了病人嗓子里。病人因此樓上樓下的跑了好多科室,最后無果而終。
責任鏈模式就是這種“推卸”責任的模式,你的問題在我這里能解決我就解決,不行就把你推給另一個對象。至于到底誰解決了這個問題了呢?我管呢!
二、定義與結構
從名字上大概也能猜出這個模式的大概模樣——系統中將會存在多個有類似處理能力的對象。當一個請求觸發后,請求將在這些對象組成的鏈條中傳遞,直到找到最合適的“責任”對象,并進行處理。
《設計模式》中給它的定義如下:使多個對象都有機會處理請求,從而避免請求的發送者和接收者之間的耦合關系。將這些對象連成一條鏈,并沿著這條鏈傳遞該請求,直到有一個對象處理它為止。
從定義上可以看出,責任鏈模式的提出是為了“解耦”,以應變系統需求的變更和不明確性。
下面是《設計模式》中給出的適用范圍:
1) 有多個的對象可以處理一個請求,哪個對象處理該請求運行時刻自動確定。
2) 你想在不明確指定接收者的情況下,向多個對象中的一個提交一個請求。
3) 可處理一個請求的對象集合應被動態指定。
責任鏈模式真的能給發送者和接收者之間解耦(這好像很神奇)嗎?先來看下它的組成角色。這個問題我會在下面提及。
責任鏈模式由兩個角色組成:
1) 抽象處理者角色(Handler):它定義了一個處理請求的接口。當然對于鏈子的不同實現,也可以在這個角色中實現后繼鏈。
2) 具體處理者角色(Concrete Handler):實現抽象角色中定義的接口,并處理它所負責的請求。如果不能處理則訪問它的后繼者。
至于類圖不放也罷。畢竟就是一個繼承或者實現。
三、純與不純
責任鏈模式的純與不純的區別,就像黑貓、白貓的區別一樣。不要刻意的去使自己的代碼來符合一個模式的公式。只要能夠使代碼降低耦合、提高重用,滿足系統需求并能很好的適應變化就好了。正所謂:管它黑貓白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
純的責任鏈模式,規定一個具體處理者角色只能對請求作出兩種動作:自己處理;傳給下家。不能出現處理了一部分,把剩下的傳給了下家的情況。而且請求在責任鏈中必須被處理,而不能出現無果而終的結局。
反之,則就是不純的責任鏈模式。
不純的責任鏈模式還算是責任鏈模式嗎?比如一個請求被捕獲后,每個具體處理者都嘗試去處理它,不管結果如何都將請求再次轉發。我認為這種方式的實現,算不算是責任鏈模式的一種倒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也能從中體味到責任鏈模式的思想:通過將多個處理者之間建立聯系,來達到請求與具體的某個處理者的解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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