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量、類、常量數據和函數在其類型,修飾(如 __fastcall 等)名稱之間適當空格并據情況對齊。要害字原則上空一格,如: if ( ... ) 等,運算符的空格規定如下:“::”、“->”、“[”、“]”、“++”、“--”、“~”、“!”、“+”、“-”(指正負號),“&”(取址或引用)、“*”(指使用指針時)等幾個運算符兩邊不加空格(其中單目運算符系指與操作數相連的一邊),其它運算符(包括大多數二目運算符和三目運算符“?:”兩邊均加一空格,“(”、“)”運算符在其內側空一格,在作函數定義時還可據情況多空或不空格來對齊,但在函數實現時可以不用?!?”運算符只在其后空一格,需對齊時也可不空或多空格,“sizeof”運算符建議也在其后空一格,不論是否有括號,對語句行后加的注釋應用適當空格與語句隔開并盡可能對齊。
(3)對齊
原則上關系密切的行應對齊,對齊包括類型、修飾、名稱、參數等各部分對齊。另每一行的長度不應超過屏幕太多,必要時適當換行,換行時盡可能在“,”處或運算符處,換行后最好以運算符打頭,并且以下各行均以該語句首行縮進,但該語句仍以首行的縮進為準,即如其下一行為“{”應與首行對齊。 變量定義最好通過添加空格形成對齊,同一類型的變量最好放在一起。如下例所示: int Value;
int Result; int Length; DWord Size; DWORD BufSize; char * pBuf; void * pOutputBuf; LPCSTR * pP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