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已經連續好幾個月感覺看到的有趣產品存有法律上的疑慮,所以我馬上就打電話給van Lohmann。與他聊天之后我列出了這張表:九個Web 2.0新創公司應該注意的法律問題。
1.忽視“避風港”條款
許多的媒體分享網站,如SimplifyMedia,都是在美國DMCA(數字千禧年版權法案)的狹窄框架之下運作。然而如果你不注冊成為“版權會員”,就無法利用DMCA里面的“避風港”條款。注冊只需填好表格,繳交80美元費用即可。只要不注冊,就得不到保護。如von Lohmann所說的,“你跟音樂分享網站Napster的不同下場,可能就只取決這張入會表格。”
2.忽視服務條款的限制
這種情況會發生在收集或整合數據的網站-如收集使用者財務信息的網站“Mint”上面。這些網站的數據來源可能存在一些服務條款,禁止使用者將信息分享給第三者。收集這些信息的網站可能會視為鼓勵使用者違約,因而出現法律問題。
3.輕信謊言
如果公司收集來自個人,或與個人相關的信息,就一定會有其它不肖份子會想要得到這些東西。這些有心人士可能打電話到公司,編造一些動人的可憐故事去得到這些信息。如果公司的團隊誤信這些“托辭”而給予數據,就可能因為泄漏使用者的信息而被控告。
4.將資料永久保存
在美國,有一些關于資料保存的法律規定。公司應該以這些要求為由,定期從服務中清除可用來辨識出使用者的信息。這樣在收到法院傳票,命令你公開公司的業務與使用者的過度詳細信息,或逼你花大錢整理這些信息時,你可以誠實地說你沒有這些東西。
von Lohmann表示,分析專家一般都會要你保持所有信息,以便于在未來進行資料探勘,但其實這些數據其實可以在匿名化的同時保有探勘的可能性。舉例來說,你可以使用空位重寫IP記錄中的最后四位數。
5.開放給青少年使用
收集小于13歲青少年的信息在COPPA(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案)中受到規范。如果你的公司不把兒童當作客戶(大多數公司都如此,因為兒童沒有信用卡以及大量消費的能力),你應該設法讓網站中不存在小孩的個人資料。你可以在提供服務,要求使用者提供信息之前,請用戶確認他們超過13歲。
6.擴展到紙本印刷
根據通訊規范法案230節的規定,就算使用者在網站上針對其它人士或公司提出批評,也不會使你遭受誹謗訴訟。這就是為什么ZocDoc這種針對醫院或醫師發表評論的網站,不會被控告的原因。但如果你將使用者的評論印成紙本,此法案就不再適用。所以公司客戶或使用者要求紙本印刷時,必須小心行事。
7.沒繳該交的保護費
von Lohmann表示,只要是市面上的好想法,“都會有人出現,然后表示你侵犯了他們的專利技術”。這些專利釣客都會想從賺錢的公司身上分一杯羹。在你財務吃緊勢單力薄的時候,他們往往不會找你。這就好像厲害的寄生生物總是找強大的宿主一樣。所以在你的公司壯大以前,都不用擔心專利侵權問題找上門。這些釣客要求的也是快速的和解,而和解對多數公司來說也是最有利的一步。所以一定要事先準備好這方面的支出。
8.與警方合作
當警察來敲公司大門時該怎么辦呢?你得知道,那些對在線法律沒有經驗的執法機構(多半是當地警長與警方)可能會向你要求一些資料,而你給予了這些數據時,則可能會陷入更深的麻煩。你得在事前就弄清楚面對這些要求時應該怎么處理。最好的方法是隨時與律師保持連系。
9.認為自己完全清白
法律是張牙舞爪的怪獸(這是我說的,不是von Lohmann),而新創公司跑得快,有時就會誤觸法網。von Lohmman最后留下兩個建議:第一,在你踩入危險區域時,自己要清楚。音樂?財務資料?隱私信息?孩童?不要認為你比業界其它守法的笨蛋更聰明。第二,要搞清楚不管你多努力讓自己維持清白,“你可能已經犯了一些錯而不自知。多數情況下沒有大問題,但有的時候就是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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