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美術學習10幾年,設計工作4年多,雖不算經驗豐富,但也有些個人的小見解,希望能給學弟妹們一點工作上的小幫助。
我剛剛做設計工作時是一個非常自我,常常“俯視”他人意見的人。面對客戶或是老板的意見時,雖然嘴里不說壞話,但是心里總是想著“我是設計師還是你是啊?你不是就給我閉嘴。”但結果每次都是無奈的被一些別人的意見所“強奸”。覺得很無奈,但又沒有很好的跟別人去溝通,總有種懷才不遇的苦悶,不知道各位有沒有這種感覺。
后來沒事上網看看別人的一些帖子,無意中看到又一篇文章在討論“設計到底是不是藝術”這樣一個論題,其中就有人說設計不算真正的藝術,他對藝術的定義是:藝術是一種高層次的精神產物,是藝術家為了滿足自己的精神需要所制作的物品。它是不需要去迎合欣賞者的。而設計剛好相反,應為設計的產生本身就是為了給別人使用帶來方便和愉悅,所以它是必須去迎合欣賞和使用者的。所以它背離了藝術的核心概念,應該不屬于藝術。我暫且不說這種說法是對是錯,因為我也不敢妄自給藝術和設計下個定論,但是這種說法確實改變了我的設計觀念。我明白了設計是在為別人服務,你要考慮你的受用群體,而不是在做自己滿意就行的藝術品。所以以后我在做設計的時候就常常強迫自己做一些別人覺得好的東西。但一段時間下來,自己又覺得非常難受。因為自己都不好意思說那些東西是自己做出來的。這樣就只好換工作,到別的工作崗位去看看,后來發現哪里都一樣,有的設計做的實在是沒有什么美感,但偏偏客戶見到覺得好得不得了。
直到有一次我將心里的一些無法解開的疑問請教了一位前輩,那位前輩又告訴了我一個新的設計感念,那是“策”,“策”是我們方言里“談”或是“聊天”的意思,也就是說要溝通,我當時非常不解,設計就是設計怎么變成“策”了的呢?他說:“你看看“設計”這兩個字,為什么叫“設計”呢?其實就是“設一個計”,好得的設計師,很容易讓別人中計。那讓別人中計的最快捷的方法就是讓別人相信你,要讓別人相信你就得和別人熟悉,要想和別人熟悉最起碼的就是要會“策”。你先把別人策暈了也就成功一半了,你做設計也就事半功倍。”我這才明白他的意思。做設計學會溝通很重要,不要以為只要做出自己認為好的設計就能成為成功的設計師,這種想法只對了一半,應為好與不好通常都是別人說了算的。
從那以后我就從一個別人拿資料丟在我桌上讓我做,我諸多設計酷站收藏網找個版改改套套,做完別人拿走,然后一遍又一遍的改或是重做的工作方式改變到:做之前,先找機會和客戶了解情況,(包括他做什么產品,公司的規模,在行業內的影響力,客戶群體等等,一些相關的資料,最重要的是了解他對我將要做的設計的一個大概想法,當然有的客戶會說不想影響你的思路,讓我自己去放開手腳做,這樣的話那就要很好的用剛剛收集的資料為設計做好一個準確的定位。),然后結合剛剛收集的資料大概談一談我想把這個設計做成一個什么樣的。(這就要靠一點小經驗了,做的多自然會知道什么樣的人大多不會排斥什么樣的設計方案,最開始最好是四平八穩不要有很大的突破的設計方案,除非是客戶強烈要求或是受眾是非常年輕的人)聊完再動手做,通過聊天既給客戶一個負責的好印象又很好的了解了客戶的需要也為設計做好了一個方向的定位。做好后及時和客戶講解你的設計意圖。(說一說這套設計對于他或是他產品的消費群體的有益之處,)一般聊完會要修改,但是修改意見會比以前做設計時少很多,做事輕松多了,有很多意見也是自己提出來的,客戶一般會比較滿意。
這只是我的一點小經驗,希望對初入社會的設計同胞們一點小幫助,說的不對不要見怪。還有一點就是做設計是服務行業,多站在客戶的立場上考慮問題。放棄一些過于自我的思維方式,也許會比較容易開展工作的。
新聞熱點
疑難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