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向對象的常指針
將指向對象的指針變量聲明為const型,并使之初始化,這樣指針值始終保持為其初始值,不能改變。
類名 * const 指針變量=對象地址;
注意應該在定義指針變量時使之初始化
指向對象的常指針變量的值不能被改變,即始終指向同一個對象,但可以改變其所指向對象中的數據成員(非const型)的值。
往往用常指針作為函數的形參,目的是不允許在函數執行過程中改變指針變量的值,使其始終指向原來的對象。如果在函數的執行過程中,修改了該形參的值,編譯系統就會出現錯誤,給出出錯信息,這樣比用人工來保證形參值不被修改更可靠
指向常對象的指針
如果一個變量已經被聲明成常變量,則只能用指向常變量的指針變量指向它,而不能用一般的(非const型的)指針變量指向它。
const 類名 * 指針名;
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1)一個指向常對象的指針是可以指向一個非const型的對象的,但是指向的對象是不能通過指針來改變的。
而一個常對象只能由指向常對象的指針指向,具體看表:
(4)如果定義了一個指向常對象的指針變量,是不能通過它改變所指向的對象的值的,但是指針變量本身的值是可以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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