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載自:眾成翻譯 譯者:cherryvenus 鏈接:http://www.zcfy.cc/article/1960 原文:https://www.sitepoint.com/5-typical-Javascript-interview-exercises/
在IT界,需要大量的javascript開發者。如果這個角色能夠最佳地展現你的能力,那么你有許多機會換家公司,以及提高薪水。但是在你被公司錄取之前,你需要展現你的技術,以便通過面試環節。在這篇文章中,我會展示你五個典型的問題。
思考以下代碼:
(function() { var a = b = 5;})();console.log(b);控制臺(console)會打印出什么?
上述代碼會打印出5
。
這個問題的陷阱就是,在立即執行函數表達式(IIFE)中,有兩個命名,但是其中變量是通過關鍵詞var
來聲明的。這就意味著a
是這個函數的本地變量。與此相反,b
是屬于這個函數的全局變量的。
這個問題另一個陷阱就是,在函數中他沒有使用“嚴格模式” ('use strict';
)。如果 嚴格模式開啟,那么代碼就會報出未捕獲引用錯誤(Uncaught ReferenceError):b沒有定義。記住嚴格模式要求,如果這個是預期的行為,你需要明確地引用全局變量,。因此,你需要像下面這么寫:
在String
對象上定義一個repeatify
函數。這個函數接受一個整數參數,來明確字符串需要重復幾次。這個函數要求字符串重復指定的次數。舉個例子:
應該打印出hellohellohello
.
一種可能的實現如下所示:
String.PRototype.repeatify = String.prototype.repeatify || function(times) { var str = ''; for (var i = 0; i < times; i++) { str += this; } return str;};這個問題測試了開發人員對于javascript中繼承的掌握,以及prototype
這個屬性。這也驗證了開發人員是否有能力擴展原生數據類型函數(雖然不應該這么做)。
在這里,另一種重點是,展示你意識到如何在不重寫可能已經定義的函數。這個需要在自定義函數之前判斷函數不存在。
``String.prototype.repeatify = String.prototype.repeatify || function(times) {/* code here */};``當你被要求一個墊片javascript函數時,這個技巧十分有用。
執行以下代碼會有什么結果?為什么會這樣?
function test() { console.log(a); console.log(foo()); var a = 1; function foo() { return 2; }}test();這段代碼的執行結果是undefined
和 2
。
這個結果的原因是,變量和函數都被提升了(hoisted)。因此,那個時候a
被打印了,它存在函數之中(也就是聲明了),但是依然是 undefined
。換言之,上述代碼和以下代碼是相同的。
this
在javascript中是如何工作的以下代碼的結果是什么?請解釋你的答案。
var fullname = 'John Doe';var obj = { fullname: 'Colin Ihrig', prop: { fullname: 'Aurelio De Rosa', getFullname: function() { return this.fullname; } }};console.log(obj.prop.getFullname());var test = obj.prop.getFullname;console.log(test());代碼打印了Aurelio De Rosa
和John Doe
。原因是在javascript中,一個函數的語境,也就是this
這個關鍵詞引用的,依賴于函數是如何調用的,不是如何定義的。
在第一個console.log()
調用中, getFullname()
是作為obj.prop
的函數被調用的。因此,這里的語境指向后者并且函數返回對象的 fullname
屬性。相反,當 getFullname()
被指定為test
的變量,那個語境指向全局對象(window
)。因為test
相當于設置為全局對象的屬性。因為這個原因,函數返回window
的一個fullname
屬性,這在這個案例中是在代碼片段中第一行設置的。
call()
和 apply()
修復上一個問題,讓最后一個console.log()
打印出 Aurelio De Rosa
。
這個問題可以通過函數call()
或者apply()
強制函數語境。如果你不知道call()
和apply()
之間的區別,我推薦閱讀文章function.call和function.apply之間有和區別?。在以下代碼中,我會用call()
,但是在這個案例中,apply()
也可以獲得相同的結果: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討論了,在面試中為了測試javascript開發者,而會問到的五種典型的問題。來自面試的真實問題可能會有所不同,但是涵蓋的概念和主題通常都是十分相似的。我希望你愉悅地測試你的能力。萬一你不知道所有的答案,不要擔心:沒有學習和經驗不能解決的問題。
如果你在面試中被問到了其他有趣的問題,不要猶豫馬上來和我們分享吧。這會幫助到很多的開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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