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流
事件冒泡
IE的事件流叫做事件冒泡(event bubbling),即事件開始時由最具體的元素(文檔中嵌套層次最深的那個節點)接收,然后逐級向上傳播到較為不具體的節點(文檔)。
事件捕獲
事件捕獲的思想是不太具體的節點應該更早的接收到事件,而最具體的節點應該在最后接收到節點。事件捕獲的用意在于事件到達預定目標之前捕獲它。
DOM事件流
“DOM2級事件流”規定的事件流包括三個階段:事件捕獲階段、處于目標階段和冒泡階段。首先發生的是事件捕獲,為截獲事件提供了機會。然后是實際的目標接收到事件。最后一個階段是冒泡階段,可以在這個階段對事件作出響應。以簡單的HTML頁面為例,單擊
元素會按照下圖順序觸發事件在DOM事件流中,實際的目標元素)在捕獲階段不會接收到事件。這意味著在捕獲階段,事件從document到再到后就停止了。下一個階段是“處于目標”階段,于是事件在
上發生,并在事件處理中被看成冒泡階段的一部分。然后冒泡階段發生,事件又傳播回文檔。多數支持DOM事件流的瀏覽器都實現了一種特定行為;即使“DOM2級事件”規范明確要求捕獲階段不會涉及事件的目標,但Safari、Chrome、Firefox和Opera9.5及更高版本都會在捕獲階段觸發事件對象上的事件。結果,就是有兩個機會在目標對象上面操作事件。
Opera、Firefox、Chrome和Safari都支持DOM事件流;IE不支持DOM事件流。
2、事件處理程序(或事件偵聽器)
事件是用戶或瀏覽器自身執行的某種動作。諸如click、load和mouSEOver,都是事件的名字。 而響應某個事件的函數就叫做事件處理程序(或事件偵聽器)。事件處理程序的名字以“on”開頭,因此click事件的事件處理程序就是onclick等。為事件指定處理程序的方式有好幾種。
HTML事件處理程序
某個元素支持的每種事件,都可以使用一個與相應事件處理程序同名的HTML特性指定。如:
<input type="button" value="Click me" onclick="alert('Clicked')"/>.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function showMessage(){ alert("Hello World!"); }</script><input type="button" value="Click me" onclick="showMessage()"/>在HTML中指定事件有兩個缺點。首先,存在一個時差問題。因為用戶可能在HTML元素一出現在頁面上就觸發相應的事件,但當時事件處理程序有可能尚不具備執行條件。例如前面的例子,假設showMessage函數在按鈕下方頁面最底部定義的,如果用戶在頁面解析showMessage函數之前就單擊了按鈕,就會引發報錯。第二個確定是HTML與Javascript代碼緊密耦合。如果要更換事件處理程序,就要改動兩個地方。
DOM0級事件處理程序
通過JavaScript指定事件處理程序的傳統方式,就是講一個函數賦值給一個事件處理程序屬性。要使用JavaScript指定事件處理程序,首先必須取得一個要操作的對象的引用。
每個元素(包括window和document)都有自己的事件處理程序屬性,這些屬性通常小寫,例如onclick。將這種屬性的值設置成一個函數,就可以指定事件處理程序。
使用DOM0級方法指定的事件處理程序被認為是元素的方法,因此是在元素的作用域中運行,換句話說,程序中的this引用當前元素。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Btn");btn.onclick = function(){ alert(this.id); //"myBtn"};可以在事件處理程序中通過this訪問元素的任何屬性和方法,以這種方式添加的事件處理程序會在事件流中的冒泡階段被處理。
可以刪除通過DOM0級方法指定的事件處理程序,只要將事件處理程序屬性的值設為null即可。
btn.onclick = null; //刪除事件處理程序
DOM2級事件處理程序
“DOM2級事件”定義了兩個方法,用于處理指定和刪除事件處理程序的操作:addEventListener()和removeEventListener()。所有DOM節點中都包含這兩個方法,并且它們都接受三個參數:要處理的事件名、作為事件處理程序的函數和一個布爾值。最后這個布爾值如果是true,表示在捕獲階段調用事件處理程序;如果是false,表示在冒泡階段調用事件處理程序。
與DOM0級方法一樣,DOM2級方法天際的事件處理程序也是在其依附的元素的作用域中進行。使用DOM2級方法添加事件處理程序的主要好處是可以添加多個事件處理程序。來看下面的例子:
btn.addEventListener("click",function(){ alert(this.id);},false);btn.addEventListener("click",function(){ alert("Hello World!");},false);這里為按鈕多添加了兩個事件處理程序。這兩個事件處理程序會按照添加它們的順序觸發,因此首先會顯示元素ID,其次會顯示“Hello World!”消息。
通過addEventListener()添加的事件處理程序只能使用removeEventListener來移除;移除時傳入的參數與添加處理程序時使用的參數相同。這也意味著通過addEventListener()添加的匿名函數將無法移除,如下: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Btn");btn.addEventListener("click",function(){ alert(this.id);},false);btn.removeEventListener("click",function(){ //沒有用! alert(this.id);},false);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Btn");var handler = function(){ alert(this.id);};btn.addEventListener("click",handler,false);btn.removeEventListener("click",handler,false); //有效!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將事件處理程序添加到事件流的冒泡階段,這樣可以最大限度的兼容各種瀏覽器。最好只在需要事件到達目標之前截獲它的時候將事件處理程序添加到捕獲階段。如果不是特別需要,我們不建議在事件捕獲階段注冊事件處理程序。
Firefox、Safari、Chrome和Opera支持DOM2級事件處理程序
IE事件處理程序
IE實現了與DOM類似的兩個方法:attachEvent()和detachEvent()。這兩個方法接受相同的兩個參數:事件處理程序名稱與事件處理程序函數。由于IE只支持事件冒泡,所以通過attachEvent()添加的事件處理程序都會被添加到冒泡階段。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Btn");btn.attachEvent("onclick",function(){ alert("Clicked");});注意:第一個參數為“onclick”,而非DOM的addEventListener()方法中的"click"。
在IE中使用attachEvent()與使用DOM0級方法的主要區別在于事件處理程序的作用域。DOM0級事件處理程序會在其所屬元素的作用域內運行;在使用attachEvent()方法的情況下,事件處理程序會在全局作用域中運行,因此this等于window。在編寫跨瀏覽器的代碼時,牢記這一點區別非常重要。
attachEvent()也可以為一個元素添加多個事件處理程序,來看下面的例子: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Btn");btn.attachEvent("onclick",function(){ alert("Clicked");});btn.attachEvent("onclick",function(){ alert("Hello World!");});與DOM方法不同的是,這些事件處理程序不是以添加它們的順序執行,而是以相反的順序被觸發。單擊這個例子中的按鈕,首先看到的是“Hello World!”,然后才是“Clicked”。
使用attachEvent()添加的事件可以通過detachEvent()來移除,條件是必須提供相同的參數。與DOM方法一樣,添加的匿名函數將不能被移除。
var btn =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Btn");var handler = function(){ alert("Clicked");};btn.attachEvent("onclick",handler);btn.detachEvent("onclick",h3、跨瀏覽器事件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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