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如果你以前沒有接觸過面向對象的編程語言,那你可能需要先了解一些面向對象語言的一些基本特征,在頭腦里頭形成一個基本的面向對象的概念,這樣有助于你更容易的學習Python的面向對象編程。
接下來我們就來了解關于Python面向對象編程的知識點吧。
類與實例
類是對象的定義,而實例是"真正的實物",它存放了類中所定義的對象的具體信息。
類、屬性和方法命名規范
類名通常由大寫字母打頭。這是標準慣例,可以幫助你識別類,特別是在實例化過程中(有時看起來像函數調用)。還有,數據屬性(變量或常量)聽起來應當是數據值的名字,方法名應當指出對應對象或值的行為。
另一種表達方式是:數據值應該使用名詞作為名字,方法使用謂詞(動詞加對象)。數據項是操作的對象、方法應當表明程序員想要在對象進行什么操作。
在定義的類中,大致遵循這樣的方針,數據值像 “name”, “phone” 和 “email”,行為如 “updatePhone”,“updateEmail”。這就是常說的 “混合記法(mixedCase)” 或 “駱駝記法(camelCase)”。Python 規范推薦使用駱駝記法的下劃線方式,比如, “update_phone”,“update_email”。類也要細致命名,像 “AddrBookEntry”, “RepairShop” 等等就是很好的名字。
class AddrBookEntry(object): def __init__(self, name, phone, email): self.name = name self.phone = phone self.email = email def update_phone(self, phone): self.phone = phone def update_email(self. email): self.email = email
新式類與舊式類
新式類和經典類聲明的最大不同在于,所有新式類必須繼承至少一個父類。如果沒有可繼承的類,則可繼承 object 類。object 是“所有類之母” ,它位于所有類繼承結構的最上層。如果沒有直接或間接的子類化一個對象,那么就定義了一個經典類。即如果沒有指定一個父類,或者如果所子類化的基本類沒有父類,這樣就是創建了一個經典類。
在 Python3 中定義的類,默認就是新式類,而在 Python2 中要定義一個新式類則必須繼承 object 或者繼承一個新式類。
self 變量
類的方法與普通的函數只有一個特別的區別,即它們必須有一個額外的第一個參數名稱,但是在調用這個方法的時候你不必為這個參數賦值,Python 會提供這個值。這個特別的變量指對象本身,按照慣例它的名稱是 self。雖然可以給這個參數任何名稱,但是強烈建議使用 self 這個名稱,其他名稱都是不贊成使用的。
__init__() 方法
__init__()
類似于類構造器,但實際上并不是一個構造器。Python 創建實例后,在實例化過程中,調用 __init__()
方法,當一個類被實例化時,就可以定義額外的行為,比如,設定初始值或者運行一些初步診斷代碼,這主要是在實例被創建后,實例化調用返回這個實例之前,去執行某些特定的任務或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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