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thisObj,arg1,arg2...)、apply(thisObj,[obj1,obj2...])這二個方法是每個函數都包含的非繼承的方法
call(thisobj[, args])和apply(thisobj[, args])
作用都是一樣的,簡單來說就是改變當前使用該方法的對象中的this指向,指向調用方法中的thisObj對象二者的區別(第一個參數是相同的)就是call方法中傳入的參數是是一個個列舉出來的,而apply方法中的參數二是一個數組
還是舉例說明比較直觀:
window.color='red';var o={color:"blue"};function sayColor(){alert(this.color);};sayColor(); //red(全局函數,this是window)sayColor.call(this);//red(調用call方法,指定對象是this,這里的this是window,沒什么意義)sayColor.call(window);//red(調用call方法,指定對象是window,沒什么意義)sayColor.call(o); //blue (調用call方法,指定對象是o,所以this指代對象o,這里由原來的window指向了o)sayColor.apply(o);//blue (調用call方法,指定對象是o,所以this指代對象o,這里由原來的window指向了o)
ECMAScript5中的bind()方法和前二種方法相似,bind()這個方法會創建一個函數的實例,這個實例的this值會被綁定到傳遞給bind()函數的值
例子:
function a(y){return this.x+y;};var o={x:1};var g=a.bind(o);g(2);//3
從例子中可以看出函數a綁定到對象o上了,并且返回了新的函數g,調用g時,a函數會當作對象o的方法來調用
bind()這個方法是將函數綁定到某個對象上,并且返回一個新的函數,這個新函數中傳入的參數都將傳入被綁定的函數上。
下面來看看他們的區別
在JS中,這三者都是用來改變函數的this對象的指向的,他們有什么樣的區別呢。
在說區別之前還是先總結一下三者的相似之處:
1、都是用來改變函數的this對象的指向的。
2、第一個參數都是this要指向的對象。
3、都可以利用后續參數傳參。
那么他們的區別在哪里的,先看一個例子。
var xw = {
name : "小王",
gender : "男",
age : 24,
say : function() {
alert(this.name + " , " + this.gender + " ,今年" + this.age);
}
}
var xh = {
name : "小紅",
gender : "女",
age : 18
}
xw.say();
本身沒什么好說的,顯示的肯定是小王 , 男 , 今年24。
那么如何用xw的say方法來顯示xh的數據呢。
對于call可以這樣:
對于apply可以這樣:
而對于bind來說需要這樣:
如果直接寫xw.say.bind(xh)是不會有任何結果的,看到區別了嗎?call和apply都是對函數的直接調用,而bind方法返回的仍然是一個函數,因此后面還需要()來進行調用才可以。
那么call和apply有什么區別呢?我們把例子稍微改寫一下。
var xw = { name : "小王", gender : "男", age : 24, say : function(school,grade) { alert(this.name + " , " + this.gender + " ,今年" + this.age + " ,在" + school + "上" + grade); } } var xh = { name : "小紅", gender : "女", age : 18 }
可以看到say方法多了兩個參數,我們通過call/apply的參數進行傳參。
對于call來說是這樣的
而對于apply來說是這樣的
看到區別了嗎,call后面的參數與say方法中是一一對應的,而apply的第二個參數是一個數組,數組中的元素是和say方法中一一對應的,這就是兩者最大的區別。
那么bind怎么傳參呢?它可以像call那樣傳參。
但是由于bind返回的仍然是一個函數,所以我們還可以在調用的時候再進行傳參。
以上所述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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