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是一種基于對象的動態、弱類型腳本語言(以下簡稱JS),是一種解釋型語言,和其他的編程語言不同,如java/C++等編譯型語言,這些語言在代碼執行前會進行通篇編譯,先編譯成字節碼(機器碼)。然后在執行。而JS不是這樣做的,JS是不需要編譯成中間碼,而是可以直接在瀏覽器中運行,JS運行過程可分為兩個階段,編譯和執行。(可參考你不知道的JS這本書),當JS控制器轉到一段可執行的代碼時(這段可執行代碼就是編譯階段生成的),會創建與之對應的執行上下文(Excution Context簡稱EC)。執行上下文可以理解為執行環境(執行上下文只能由JS解釋器創建,也只能由JS解釋器使用,用戶是不可以操作該‘對象'的)。
JS中的執行環境分為三類:
在一段JS代碼中可能會產生多個執行上下文,在JS中用棧這種數據結構來管理執行上下文,棧的特點是“先進后出,后進先出”,這種棧稱之為函數調用棧。
執行上下文的特點
執行上下文可以形象的理解為一個普通的JS對象,一個執行上下文的生命周期大概包含兩個階段:
此階段主要完成三件事件,1、創建變量對象 2、建立作用域鏈 3、確定this指向
此階段主要完成變量賦值、函數調用、其他操作
如果存在同名標識符(函數、變量),則函數可以覆蓋變量,函數的優先級高于變量
變量對象(OV)和激活對象(AO)是同一個東西,在不同時期的兩種叫法。在創建時期叫變量對象,在執行時期叫激活對象
以如下代碼為例
var g_name="tom";var g_age=20;function g_fn(num){ var l_name="kity"; var l_age=18; function l_fn(){ console.log(g_name + '===' + l_name + '===' + num); }}g_fn(10);
當JS控制器轉到這一段代碼時,會創建一個執行上下文,G_EC
執行上下文的結構大概如下:
G_EC = { VO : {}, Scope_chain : [], this : {}}/* VO的結構大概 */VO = { g_name : undefined, g_age : undefined, g_fn : <函數在內存中引用值>}/* Scope_chain的大概結構如下 */Scope_chain = [ G_EC.VO ] // 數組中第一個元素是當前執行上下文的VO,第二個是父執行上下文的VO,最后一個是全局執行上下文的VO,在執行階段,會沿著這個作用域鏈一個一個的查找標識符,如果查到則返回,否知一直查找到全局執行上下文的VO/* this */this = undefined // 此時this的值是undefined
執行上下文一旦創建完畢,就立馬被壓入函數調用棧中,此時解釋器會悄悄的做一件事情,就是給當前VO中的函數添加一個內部屬性[[scope]],該屬性指向上面的作用域鏈。
g_fn.scope = [ global_EC.VO ] // 該scope屬性只能被JS解釋器所使用,用戶無法使用
一行一行執行代碼,當遇到一個表達式時,就會去當前作用域鏈的中查找VO對象,如果找到則返回,如果找不到,則繼續查找下一個VO對象,直至全局VO對象終止。
此階段可以有變量賦值,函數調用等操作,當解釋器遇到g_fn()時,就知道這是一個函數調用,然后立即為其創建一個函數執行上下文,fn_EC,該上下文fn_EC同樣有兩個階段
分別是創建階段和執行階段。
在創建階段,對于函數執行上下文,在創建變量對象時,會多創建一個arguments對象,然后為arguments對象添加屬性:"0","1", "2"其初始值為unde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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