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Set<?>的兩個事實: 1、因為“?”標記可以代表任何類型,Set<?>可以持有任何類型的元素 2、由于不知道“?”代表的類型,所有我們不能把任何元素放到Set<?>集合中
由于可以將任何元素放進使用原生態類型的集合中,因此很容易破壞該集合的類型約束條件;但不能將任何元素(除了null之外)放到Collection<?>中。
“不要在新代碼中使用原生態類型”,這條規則有兩個例外,這是因為“泛型信息在運行時就會被擦除”。
在獲取類信息中必須使用原生態類型(數組類型和基本類型也算原生態類型),規范不允許使用參數化類型。換句話說:List.class,String[].class和int.class都是合法,但是List<String>.class和List<?>.class都是不合法的。
這條規則的第二個例外與instanceof操作符有關,由于泛型信息在運行時已被擦除,因此在參數化類型而不是無限制通配符類型(如List<?>)上使用instanceof操作符是非法的,用無限制通配符類型代替原生態類型,對instanceof操作的行為不產生任何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尖括號<>和問號?就顯得多余了。
下面是利用泛型來使用instanceof操作符的首先方法:
if(o instanceof set){ Set<?> m = (Set<?>)o; // ...}
12341234注意,一旦確定這個o是個Set,就必須將它轉換成通配類型Set<?>,則不是轉換成原生態類型Set,否則Set會引起編譯時警告。
總之,使用原生態類型會在運行時導致異常,因此不要在新代碼中使用。原生態類型只為了與引入泛型之前的遺留代碼進行兼容和互用而提供的。另外Set<Object>是個參數化類型,表示可以包括任何對象類型的一個集合;Set<?>則是一個通配符類型,表示只能包含某種未知對象類型的一個集合;Set則是個原生態類型,它脫離了泛型系統。前兩者是安全的,最后一種不安全。
術語介紹: 原生態類型:List 參數化的類型:List<String> 泛型:List<E> 有限制類型參數:List<E extends Number> 形式類型參數:E 無限制通配符類型:List<?> 有限制通配符類型:List<? extends Number> 遞歸類型限制:List <T extends Comparable> 泛型方法: static<E> List<E> asList(E[] a)
第24條:消除非受檢警告
用泛型編程時,會遇到許多編譯器警告:非受檢強制轉換警告、非受檢方法調用警告、非受檢普通數組創建警告,以及非受檢轉換警告。
要盡可能地消除每一個非受檢警告。如果消除了所有警告,就可以確保代碼是類型安全的。
如果無法消除警告,同時可以證明引起警告的代碼是類型安全的,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才可以用一個@SupPRessWarnings(“unchecked”)注解來禁止這條警告。
SuppressWarnings注解可以用在任何粒度的級別中,從單獨的局部變量到整個類都可以。應該始終在盡可能小的范圍中使用SuppressWarnings注解。它通常是個變量聲明,或者是非常簡短的方法或者構造器。永遠不要在整個類上使用SuppressWarnings,這么做可能會掩蓋了重要的警告。
總而言之,非受檢警告很重要,不要忽略它們。每一條警告都表示可能在運行時拋出ClassCastException異常。要盡最大的努力消除這些警告。如果無法消掉同時確實是類型安全的,就可以在盡可能小的范圍中,用@SuppressWarnings(“unchecked”)注解來禁止這條警告。要用注釋把禁止該警告的原因記錄下來。
第25條:列表優先于數組
1、數組是協變的(convariant),如果Sub是Super的子類型,那么數組類型Sub[]就是Super[]的子類型。 泛型確實不可變的,List<Sub>不是List<Super>的子類型。
2、數組是具體化的(reified),因此數組在運行時才知道并檢查它們的元素類型約束。 泛型則是通過擦除(erasure)來實現,因此泛型只在編譯時強化它們的類型信息,并在運行時丟棄(或者擦除)它們的元素類型約束。擦除就是使泛型可以與沒有使用泛型的代碼隨意進行互用(見第23條)。 下面代碼片段是合法的:
Object[] objectArray = new Long[1];objectArray[0] ="I don't fit in";//Throws ArrayStoreExecption
1212但是下面的代碼則是不合法的:
List<Object> ol = new ArrayList<Long>();//Incompatible types 不兼容類型ol.add("I don't fit in");
1212這其中無論是那種方法,都不能將String類型放進Long容器中,但是利用數組,你會在運行時拋出所犯的錯誤,利用List列表,則是在編譯時就能看到發生的錯誤,我們當然希望在編譯時發現錯誤了。
由于上述這些根本的區別,因此數組和泛型不能很好的混合使用。例如,創建泛型,參數化類型或者類型參數的數組是非法的。這些數組創建表達式沒有一個是合法的:new List<E>、new List<String>[]和new E[]。這些在編譯的時都會導致一個generic array creation(泛型創建數組)錯誤。
第26條:優先考慮泛型(需要重新讀)
使用泛型比使用需要在客戶端代碼中進行轉換的類型來的更加安全,也更加容易。在設計新類型的時候,要確保它們不需要這種轉換就可以使用。這通常意味著要把類做成是泛型的。
第27條:優先考慮泛型方法(需要重新讀)
泛型方法就想泛型對象一樣,使用起來比要求客戶端轉換輸入參數并返回值的方法來得更加安全,也更加容易。就像類型一樣,你應該確保新方法可以不用轉換就能使用,這通常意味著要將它們泛型化。
第28條:利用有限制通配符來提升API的靈活性(需要重新讀)
為了獲得最大限度的靈活性,要在表示生產者和消費者的輸入參數上使用通配符類型。如果某個輸入參數即是生產者,又是消費都,那么通配符類型對你就沒有什么好處了,因為你需要嚴格的類型匹配,這是不用任何通配符而得到的。
下面的助記符便于讓你記住要使用哪種通配符類型:
PECS 表示:producer-extends, consumer-super 換句話說,如果參數化類型表示一個T生產者,就使用<? extends T>;如果它表示一個T消費者,就使用<? super T>。
PECS這個助記符突出了使用通配符的基本原則。Naftalin和Wadler稱之為Get and Put Principle
第29條:優先考慮類型安全的異構容器(需要重新讀)
集合API說明了泛型的一般用法,限制你每個容器只能有固定數目的類型參數。你可以通過將類型參數放在鍵上而不是容器上這一限制。對于這種類型安全的異構容器,可以用Class對象作為鍵。以這種方式使用的Class對象稱作類型令牌。
《Effective Java中文版 第2版》PDF版下載: http://download.csdn.net/detail/xunzaosiyecao/9745699
作者:jiankunking 出處:http://blog.csdn.net/jianku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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