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承的概念:
繼承是類與類的一種關系,是一種”is a”的關系注:Java中的繼承是單繼承,即一個類只有一個父類2、繼承的好處:
子類擁有父類的所有屬性和方法(PRivate修飾的不能繼承)實現代碼復用3、語法規則:
class 子類 extends 父類class Dog extends Animal{……}1、什么是方法的重寫:
如果子類對繼承父類的方法不滿意,是可以重寫父類繼承的方法的,當調用方法時會優先調用子類的方法。
2、語法規則:
a.返回值類型 b.方法名 c.參數類型及個數 都要與父類繼承的方法相同,才叫方法的重寫。
繼承的初始化順序: 1、先初始化父類再初始化子類 2、先執行初始化對象中屬性,再執行構造方法中的初始化
使用final關鍵字做標識有“最終的”含義 finla可以修飾類、方法、屬性和變量
final修飾類,則該類不允許被繼承final修飾方法,則該方法不允許被覆蓋(重寫)final修飾屬性則該類的屬性不會進行隱式的初始化(類的初始化屬性必須有值或在構造方法中賦值,但只能選其一)final修飾變量,則該變量的值只能賦一次值,即變為常量在對象的內部使用,可以代表父類的對象
1、訪問父類的屬性
super.age
2、訪問父類的方法
super.eat()
3、super的應用
子類的構造的過程當中必須調用其父類的構造方法(顯示或隱式)。如果子類的構造方法中沒有顯示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則系統默認調用父類無參的構造方法。如果子類構造方法中既沒有顯示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而父類又沒有無參的構造方法,則編譯出錯。Object類是所有類的父類,如果一個類沒有使用extends關鍵字明確標識繼承另外一個類,那么這個類默認繼承Object類。
Object類中的方法,適合所又子類。 1、toString()方法
在Object類里面定義toString()方法的時候返回的對象的哈希code碼(對象地址字符串) 可以通過重寫toString()方法表示出對象的屬性
//重寫toString()方法public String toString(){ return "*Dog[age=" + age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Dog dog = new Dog();System.out.println(dog);}運行結果:
Dog [age=20]
2、equals()方法
比較的是對象的引用是否指向同一塊內存地址。 一般情況下比較兩個對象時比較他的值是否一致,所以要進行重寫。
a.equals(b)新聞熱點
疑難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