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對于區塊鏈的發展階段劃分,一個被普遍接受的分類來自區塊鏈研究者梅蘭妮·斯萬,在《區塊鏈:新經濟藍圖》一書中,她將區塊鏈分為:區塊鏈1.0,貨幣;區塊鏈2.0,合約;區塊鏈3.0,應用。從貨幣到合約、再到應用是一種階段分類,以太坊白皮書的題目即宣稱,它試圖成為智能合約和去中心化應用的平臺。以太坊也在持續發展,隨著它的自身技術與功能的優化,它被開發者選用于更廣泛的應用開發,它或許可能往前進一步演化,成為用于應用的區塊鏈 3.0 中的一員,畢竟以太坊最初的設計目標就是成為智能合約和去中心化應用的平臺。
以太坊的目標是,提供一個區塊鏈,內置有成熟的圖靈完備的編程語言,用這種語言可以創建合約來編碼,實現任意狀態轉換功能。
“狀態轉換”反映了維塔利克對比特幣系統和區塊鏈的認識。在白皮書中他認為,比特幣是一個狀態轉換系統,而他為以太坊設計了一個更靈活的狀態轉換系統。關于智能合約,在以太坊白皮書中,維塔利克用的詞匯是“實現預先設定規則的一段代碼”(implementing arbitrary rules)。在區塊鏈上,這些代碼的用途是控制鏈上的數字資產的轉移。關于智能合約的更多介紹見相關冷知識專欄討論。在以太坊白皮書中,維塔利克認為,在以太坊上可以開發三大類應用(見圖1):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公告叫停首次代幣發行(ICO),本書這里提及 ICO 僅為對以太坊區塊鏈的技術進行探討。要真正了解代幣眾籌,我們可以回到以太坊的開始時刻。匿名的中本聰幾乎靠自己一個人設計和開發了比特幣系統,規劃它的經濟激勵模型,然后讓它在互聯網上自由生長。在比特幣項目中,他花費了多少開發資金,資金來源于何處,現在我們都再也無從了解,但合理的猜測是,總投入并不大。
公告指出,“近期,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進行融資的活動大量涌現,投機炒作盛行,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
公告認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公告要求,“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以太坊技術白皮書見:https://ethereum.github.io/yellowpaper/paper.pdf。為了獲得所需的資金,在 2014 年 7 月到 8 月,以太坊進行了為期 42 天的在線眾籌:參與者可以用比特幣換取以太坊的通證——以太幣(當時叫ether)。
資料來源:https://www.etherchain.org/charts/totalEtherSupply。由于之后比特幣的價格大幅波動,眾籌獲得大量比特幣的以太坊項目還經歷了幾個插曲。比如,由于比特幣價格暴跌,而以太坊基金會沒有在高點把手中的比特幣換成法幣,它用以支付各項費用的法幣資金短缺,不得不大幅度削減預算。
ERC 是 Ethereum Request for Comment 的縮寫,除了 ERC20 這個可互換通證標準之外,主要采用的標準還有 ERC721 不可互換通證標準(non-fungible tokens),它也被稱為契約(deeds)。在 2018 年年底大為流行的加密貓(CryptoKitty)是基于 ERC721 通證標準發行的。這是一個用以太坊區塊鏈智能合約發行可互換通證(fungible token)的方案。所謂可互換通證,指的是每一個通證都是一模一樣的,比如任何兩張 100 美元的價值是完全相同的,又比如你持有的一家上市公司的1萬股普通股股票和我持有的 1 萬股普通股是可互換的。
ERC20 最初的建議見:https://github.com/ethereum/eips/issues/20,最終標準文件見:https://github.com/ethereum/EIPs/blob/master/EIPS/eip-20.md。ERC721標準地址見:https://github.com/ethereum/EIPs/blob/master/EIPS/eip-721.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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